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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

日期:2018-02-14 来源: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    目 录

    一、部门情况

    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
    (二)人员构成情况

    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
    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
    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
    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
    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
    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
    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
    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
    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
    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
    九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
    十、名词解释

    附件:

    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

    一、部门情况

    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
    平房乡(地区)党政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。

    1、办公室(人大办公室)

    负责党委、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;负责文书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;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;承担乡人民代表大会日常事务;负责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,办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建议、议案和提案;负责信息公开、对外联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;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;配合参与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;协调本地区旅游市场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2、党建办公室(组织人事科)

    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;负责本地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工作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使用和监督工作;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负责老干部管理和统一战线工作;负责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3、宣传科

    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,开展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的政治理论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各类培训活动;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;协调本地区文明居民区、文明村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4、财政科

    负责财政预算、决算和收支管理工作;负责财务管理、核算、指导、培训和内部审计工作;协助组织税收征管工作;负责监督指导乡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5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(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)
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,治理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;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协助开展辖区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工作;负责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工作;负责本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工作;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;配合开展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。

    6、社会事务管理科

    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,指导协调拥军优属、退伍军人安置、扶贫帮困工作;负责殡葬管理工作;负责老年人、残疾人权益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;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;负责民族、宗教、侨务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、劳动力管理统计和就业促进工作;负责组织落实社会保障政策,指导本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。

    7、科教文体办公室(公共卫生科、计划生育办公室)
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发展规划;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工作;负责协调指导科普和群众性文化、体育工作;负责协助文化市场监管工作;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、公共卫生应急处置、疾病预防控制、妇幼保健工作,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;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宣传、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指导红十字会工作;负责指导本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工作。

    8、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(房屋管理科)
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;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;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、绿化美化、环境保护工作,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和治理;协助开展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;协助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相关情况的认定、入户核查、评议、公示、上报以及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年检复核等职能;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、运作活动;负责地下空间巡查整治、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9、经济发展办公室(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)
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,指导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;负责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,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、监督、管理工作;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、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服务工作;负责乡属企业管理服务、科技创新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;负责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、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;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;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;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。

    10、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

    负责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,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,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;负责社区管理服务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,指导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;负责社区工作者管理工作;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,开展社会服务资源统计和配置工作;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。

    11、安全管理科(安全生产监察队)

    负责宣传安全生产、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组织协调各项安全隐患排查、整改工作;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,受理、调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,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;负责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、调查和处理工作;参与平安朝阳、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。

    12、信访办公室(区矛盾调处中心平房地区分中心)

    负责本地区信访接待工作,协调处理信访突发事件;负责本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;负责本地区矛盾纠纷和信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。

    13.人民武装部

    负责民兵组织建设、政治思想教育、军事训练、武器装备管理工作;负责兵员征集、兵役登记工作;负责预备役管理工作;负责国防教育工作;协助做好“双拥”共建工作;负责防灾抢险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
    14.总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

    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;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;负责困难职工帮扶工作;负责妇联、共青团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;负责团员、外来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维护青少年、妇女、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15.司法所

    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为本地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,协助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;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,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;负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;负责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乡政府(地区办事处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  16.纪律检查委员会(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)、监察科

    按照有关规定,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(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),与区监察局派驻的监察科合署办公,其主要职责按照朝纪发〔2001〕14号文件执行。

    (二)人员构成情况

    平房部门行政编制107人,实际94人;事业编制39人,实际29人;工勤编制3名,实际0人;长期聘用临时工108人。

    离退休人员63人,其中:离休0人,退休63人。

    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
    一是,加快转变发展方式,实现地区发展新跨越。按照“快速、深度、精细”的工作标准,不断优化产业结构,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,努力构建集约高效、科学有序的产业格局。二是,强化社会管理创新,营造和谐宜居新环境完善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,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,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、社会化、智能化、专业化水平。三是,着力增进民生幸福,开启和谐宜居新生活加大民生领域投入,增加公共服务供给,始终保持民生事业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,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。四是,深入推进党的建设,引领创新发展新进步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,不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,层层压实主体责任,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
    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
    2018年收入预算11803.0590万元,比2017年8561.2804万元增加3241.7786万元,增长37.87%其中:财政拨款11803.0590万元,比2017年8561.2804万元增加3241.7786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7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7年持平。

    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
    (一)基本支出预算3059.95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25.93%,比2017年2604.92万元增加455.03万元,增长17.47%。

    (二)项目支出预算8743.1090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74.07%,比2017年5956.3604万元增加2786.7486万元,增长46.79%。

    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
    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
    平房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。

    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
    1. 2018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18.97万元,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。

    2. 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8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。

    3. 公务接待费。2018年预算数3.51万元,与2017年预算持平。

    4.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7年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5.46万元,与2017年预算持平。

    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
    2018年平房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9.0857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.95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56.1907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5.9450万元。

    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
    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7.914万元。

    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    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
    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
    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
    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
    九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
    固定资产总额26.95万元,其中:汽车0辆,0万元;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(套),0万元;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(套),0万元。

    十、名词解释

    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。


    附件:


    1.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

    2. 部门收入总表(预算02表)


    3. 部门支出总表(预算03表)


    4.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(预算04表)


    5.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(预算05表)


    6.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6表)


    7.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(预算07表)


    8. 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(预算08表)


    9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9表)


    10.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